个体户是相对于而言的,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或家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1、准备好相关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白底照片4张(电子版);
4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5提供租赁场所证明、房产证明等。
2、到工商局申请办理:
到当地工商局一张"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你准备取的名称,由工商局上网(电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的话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了。
3、提交材料等待审核通过:
材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会通知您来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的流程跟正常企业是一致的。
5、银行开户并申领发票: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6、社保登记手续:拿着执照副本原件,30元手续费(各区不同),到市社保局办理《参保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盖章)。
7、地税报道:拿着税务登记证件的正本、副本原件,以及填好的《纳税人认定表》(国税不需要),去所属区地方税务局进行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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