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司法解释,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司法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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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房屋还没获得补偿就遭遇了司法强拆,这是不是违法?该怎么办?
  2. 棚户区改造,一般赔偿多少算是合理?

房屋还没获得补偿就遭遇了司法强拆,这是不是违法?该怎么办?

不知道没有得到补偿的原因,所以不好回答。

现在征收拆迁存在很严重的问题,被征收拆迁的住户完全处于无话语权地位。是决定征收拆迁者任意宰割的羔羊。按照规定的程序,先问住户是否愿意同意征收拆迁,同意后再谈征收的价格,价格看起来是第三方的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但这些公司都是决定征收者请的。不同意这个价格,他象征性地略作修改,或干脆不修改,然后做出征收补偿决定。不同意签订,就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强拆了。这个程序是非常荒唐的。做生意得先问价,价格合理这笔生意就可以做。可是在征收拆迁公民房屋时却是先问公民同不同意,同意之后在说价格。这是什么道理?再就是价格不由住户说了算,这又是什么道理?南方周末曾报道武汉市汉阳区在征收拆迁某小区时就将没签任何协议的百余户拆掉了。这是很普遍的现象了。

按理说,可以打官司,但是打官司非常麻烦,成本大,而且房子已经拆了。即便胜诉,法院也不会判决给你一套房子。

问题的关键是应该修改现行法规中不合理的地方。维护宪法和物权法的尊严和权威,征收拆迁房屋,应该由房屋产权的拥有者说了算。

棚户区改造,一般赔偿多少算是合理?

要看您这边的棚户区改造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朱女士就遇到过一个棚户区改造赔偿的奇怪事。

一、国有土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集体土地:结合补偿方式

1.迁建安置: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2.纯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房屋的重建成新价+宅基地的地价。

3.产权置换:给安置房,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最低比例进行置换。

三、四川某地农村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太低

四川某地村民朱女士,2018年2月份当地进行棚户区改造,朱女士的房屋被纳入改造范围进行拆迁。

但是征收方给出的补偿价格与市场价相去甚远,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为1100元/平,而当地房价早已达到每平4000多元。朱女士认为按照这个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话,会明显降低自己的原有生活水平。在和征收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仍然未取得任何的成果。征收方态度非常的坚硬。朱女士也拒绝了征收方的补偿标准。

四,棚改补偿太少,想提高补偿?有什么好的建议?

如果补偿不合理,不同意征收方制定的补偿标准,一定先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提交权属证明原件;要保留好房屋土地相关证件原件,房屋照片录像等。

第二、不要耗着不协商,延误最佳维权时机;先调查周边房价,为自己房屋初步估价。抓住每一次谈判协商的机会,争取合理补偿。

第三、不要草率签署协议;要在仔细审阅安置补偿协议条款后和有权主体慎重签署!

第四、不要等到房子被强拆后才维权;要在保住房子的前提下依法维权,切记房子才是协商提高补偿的最大筹码。如果不能阻止强拆行为发生,就尽你所能去取证。

第五、积极学习征地拆迁法律知识,和征收方聪明地谈判。如果自己处理不了,应当及时联系拆迁律师介入,并结合法律规定的维权时效来积极维权,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