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武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江西华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西华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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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九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该场所:1、消防设 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1.丙类厂房未采取有效防火 分隔(加工大理石板厂与加工泡沫玩具厂仅用铁皮作间隔);2.安全出口数量设 置不足(厂房只有一个安全出口);3.未设置室内消防栓系统;4.未设置疏散指 示标志、应急照明),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之规定。2、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员工宿舍设置在加工泡沫玩具厂房内),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九条第二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责令停产停业 |
处罚内容: | 责令江西华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的加工泡沫玩具厂房停产停业并对江西华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27 |
处罚机关: | 武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 武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23MB1D55080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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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09 10:02:43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