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司法解释(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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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违反物权法73条74条归谁什么部门管理急
  2. 物权法74条是民法典哪一条
  3. 物业公司违反了物权法第74条规定怎么赔偿

违反物权法73条74条归谁什么部门管理急

如果法定明确了,任何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则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规什么部门管?首先想到的应是法济渠道,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或侵权诉讼。其次是寻求行政救济渠首,向政府主管部门(比如住建委),街道办事处投诉,请求行政干预。再次就是寻求调解渠道维权,请求居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的司法所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74条是民法典哪一条

根据《物权法》第74条(《民法典》第275条),此类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对于此类车位开发商也不可能办到产权证。关于停车费的归属,既然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停车费当然归全体业主所有,但物业公司有权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目前很多小区执行的比例是30%以下)。关于这一点,《民法典》第282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违反了物权法第74条规定怎么赔偿

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物业管理人应当对其管理的房屋不实施检修、养护,致使房屋或者附属设施损坏、毁损或者停止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物业公司违反了该规定,导致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毁损或停止使用,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协商解决: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达成赔偿方案并签署协议。

2.仲裁:业主可以向物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将会对此事进行调解并制定赔偿方案。

3.诉讼:如果协商和仲裁未能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文件,例如维修费用清单、房屋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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