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 司法解释 6月1日 隐私 司法解释 6月1日生效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隐私和6月1日生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隐私以及6月1日生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如何看待“偷看别人隐私”这种行为?
  2. 为什么说侵犯公民隐私权是违法行为,也是不道德的行为
  3. 偷看隐私是什么罪
  4. 夫妻看隐私违法吗

如何看待“偷看别人隐私”这种行为?

每个人多少都会有点好奇心,特别是对于加有密码的某些他人的秘密,想要偷看,这种想法是无可避免的,毕竟人非圣贤。

但是我们可以控制这种想法所产生的行为,这就是我们称之为的素质和教养。

我对偷看别人隐私的行为是非常反感的,对于情节严重的人甚至会恶言相向甚至绝交,想要赢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得看自己配不配。

还有另外一种人,偷看完别人的隐私之后还大肆宣扬,或惊讶或嘲笑,甚至还会加一句:不就是看了你一点东西嘛,又不是什么有趣的玩意,你至于这么小气吗。这种人我是遇到过的,鼻梁被我给打断了,我被学校记了大过,家里还赔了点钱。但说实话,感觉很爽。这倒不是我崇尚以暴力解决问题,只是觉得这样的人,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瞧瞧,不然下一回就可能在你头上拉屎了。

发张图^_^

为什么说侵犯公民隐私权是违法行为,也是不道德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隐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一项人格利益,因此构成侵害隐私利益的,行为人就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

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偷看隐私是什么罪

偷窥行为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依情节严重程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

1、行政处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偷窥行为在偷窥到他人隐私之时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为:一个是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第二个是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第三就是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我国成文法律中,没有一部法律有明确的隐私权保护内容,仅仅在司法实践中,遇到隐私权问题时,司法解释予以规定,以名誉权的名义来保护隐私权。具体侵害行为有:

(1)侵入侵扰。私自侵入他人住宅、搜查他人住宅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的行为。

(2)监听监视。私自对他人的行踪及住宅、居所等进行监听、监视,安装窃听装置或者摄像设备等行为。

(3)窥视。故意窥视他人居住,利用望远镜或者其他设备偷看他人私生活的行为。

(4)刺探。调查刺探他人的通信或者其他私人文件的内容,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的性生活,非法刺探调查他人的财产状况等隐私资料的行为。

(5)搜查。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者财物的行为。

(6)披露、公开或宣扬。非法披露、公开或宣扬他人的隐私资料,如他人的个人数据、婚恋史、受害记录、疾病史、财产状况等都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因此,偷窥已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夫妻看隐私违法吗

夫妻看隐私违法

偷看他人隐私属于侵权行为,每个公民都拥有个人隐私权,即使是夫妻关系,也不得随意侵犯双方的隐私权。如果对回复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致电加微信等咨询。

关于隐私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