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6条?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四款?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6条,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四款?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四款?
  3. 代签他人的劳动合同违法吗怎么解决
  4. 固定价格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

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但是你劳动了,就应该支付你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四款?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每个公司都会有不同的实际情况,如果立法时限定公司只能按法律预设的制度和流程做事,又显得僵化和教条,无法适应企业的实际情况。

立法固然是要保护劳动者,但企业确是劳动者的根。如果因为立法导致企业都不复存在了,那这个所谓对劳动者的保护,反而变成了最大的伤害。

为了平衡这二者之间的矛盾,立法者只得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但为了防止企业滥用该项权利,又不得不对其加以限制。

因此,就产生了劳动法中对于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等各方面的都对企业上了紧箍咒。诸如民主制定、举证责任倒置,包含本条的规定等。

理解了其立法的宗旨,以及立法背后的思维逻辑。对于理解这条来说,就相对简单多了。至于哪些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就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做判断了。

你可以简单理解为他就是一个口袋,啥都装在里面,等到需要的时候,在根据实际情况倒出来。

代签他人的劳动合同违法吗怎么解决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该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固定价格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固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固定,总价仅是中间支付的依据之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工程实际发生量×单价+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好了,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6条和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四款?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