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货币,通常由其开发者发行和控制,并在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中使用和接受。虚拟货币具有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等特点,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虚拟货币典型案例、防范方法及法律规定。

一、典型案例

不法分子建立所谓“数字货币DCEP学习群”,在群里宣传数字货币由商业银行和私人机构同时进行推广,私人机构有多层推广收益,使用其提供的“E-CNY”收款码就可以参与推广,还可以向朋友和其他商家推广,只要推广成功,即可获得多层收益。此外,不法分子还通过盗用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中的官方素材、编造新闻稿、虚拟“与央行签署合作协议”会议场景等方式,利用各种真真假假的信息混淆消费者视听,骗取消费者的资金后跑路。

二、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一: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其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及引发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二:虚拟货币日益成为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投资者应保持警惕,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风险提示三:所谓的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违法犯罪活动。

风险提示四: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明文规定,任何交易平台不得提供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等服务,如有开展上述业务涉及违法违规。

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账户不用于购买虚拟货币。

不轻信虚拟货币宣传,要提高自我防骗防诈意识。

(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提供)